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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

信息来源:www.hfyusheng.com   2021-07-02 10:08:15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2021-2023年)》,深入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方针,加快我市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建设数字化转型示范工厂。

    支持制造业企业联合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打造数字化车间、数字化工厂。支持开展基于5G、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探索5G在生产制造的应用场景,建设5G全连接数字化工厂。

    (一)数字化示范工厂。每年认定不超过20个佛山市数字化示范工厂。综合企业投资建设、财税贡献等情况,数字化示范工厂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数字化示范工厂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已获得数字化示范工厂奖励的企业,入选数字化示范工厂,按差额进行奖励。

    (二)数字化示范车间。每年认定不超过40个佛山市数字化示范车间,数字化示范车间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单个企业累计获评数字化示范车间不超过5个。已获得数字化示范车间奖励的企业,入选数字化示范工厂或数字化示范工厂,按累计奖补的差额进行奖励。

    二、支持打造数字化智能改造转型标杆。

    支持制造业企业综合运用智能制造装备和新一代数字技术,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打造一批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推动主要产业智能化制造能力快速提升。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一)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每年组织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事前申报,评出项目总数不超过30个,按照不超过项目计划投入总额的30%、300万元给予扶持,扶持资金分两次拨付,项目计划下达后拨付30%,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后拨付7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中期检查,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全额追回次拨付的扶持资金。对入选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的佛山本地项目,按市级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各级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该项目投入总额的50%。

    (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每年在全市重点行业,按照项目计划投入总额分档组织以机器人应用为代表的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事前申报,评出项目总数不超过30个,按照项目计划投入总额的20%、800万元给予扶持,扶持资金分两次拨付,项目计划下达后拨付30%,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后拨付7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中期检查,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全额追回次拨付的扶持资金。项目投入中已获得市工信局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的部分,不再获得此条款的扶持。

    设备,采用云化核心业务系统,实现生产经营在线协同,促进降本提质增效。佛山制造业企业购买使用《佛山市制造业企业“上云用云”应用服务目录》的产品,按不超过其实际合同金额的50%进行奖补,单个企业每年奖补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支持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建设及应用。

    支持开展关键产品追溯、供应链管理、企业生产系统间对接、跨行业、跨地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对或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项目,按项目建设金额的30%给予项目牵头单位一次性奖励,奖补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若项目已获得上级补助,则单个项目各级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建设金额的的50%。

    四、支持工业互联网APP开发应用。

    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和工业APP的开发,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维护和经营管理等制造业关键业务环节的需求,推动工业APP向平台汇聚。对获评、省级工业APP解决方案的项目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同一年度单个企业获得奖补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五、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

    支持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提升供应商智能制造能力,以龙头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共建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佛山产业服务平台功能深化平台功能,建设提供检测检验、能耗优化、制造协同、供应链协同等应用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产业集群加快推进协同生产管理,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的优势,实现工业技术软件化、网络化、智能化。

    (一)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佛山本地企业入选工信部门认定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次性奖励800万元。对获得工信部门认定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是支持其总部落户佛山,一次性奖励800万元;二是支持其在佛山设立控股子公司,在政策有效期内,对服务本地企业达200家、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5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800万元。对推动佛山工业互联网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二)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每年认定不超过20个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地企业运营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对于特定行业平台、特定区域平台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政策有效期内入选或省级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本政策措施由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和实施,自2021年起施行。